誠信承諾制度
為全面加強食材食品安全管理,切實保護單位和消費者合法權益。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和《產品質量法》的要求,無錫中谷食品有限公司特制訂以下誠信承諾制度:
1﹑自覺履行經營者的義務,保證所經銷的食材食品商品符合國家食品衛生安全標準,并自覺承擔“三包” 責仼,確保顧客的滿意度。
2﹑嚴格執行食材食品規定的質量標準,不售來歷不明的“三無”產品和過期變質商品,確保食材食品質量合格,衛生安全。
3﹑認真對供貨方的資質和食材食品索證的審查,建立安全可靠的進貨渠道。不購進產品質量和包裝不合格的產品,不銷售假冒偽劣有質量嫌疑的食材商品。
4﹑實行行業的公平競爭,不壟斷貨源,哄抬物價,強買強賣,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條件。
5﹑本單位若違背以上制度,除接受相關執法部門處罰外,還要依法承擔對消費者所造成的損失。
6﹑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廣大消費者監督檢查。 |